马山县双龙牲畜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6-05-29 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扶绥县录于岭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马山县双龙牲畜养殖场项目

(2)建设地点: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片圩村白鹤屯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905平方米(5.86亩),猪舍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新建1栋四层猪舍、料塔、职工宿舍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异位发酵床、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防疫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及供水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4530头,年出栏商品猪906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山县双龙牲畜养殖场

联系地址: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片圩村白鹤屯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7124750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楼0712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5509812

电子邮件:25054595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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